石材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的?现在办理商标转让的人也越来越多,主要是因为商标转让更方便,更快捷,那么石材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的?不知道的小伙伴来详细了解一下吧! 石材商标转让流程包括:申请→受理→审查→公告→核发转让证明。 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—2个月; 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—6个月时间,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东莞商标进行审核; 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《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》。 个人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: 1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; 2、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2份; 3、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(受让人是个人: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;受让方是公司提供: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); 4、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 5、转让申请书、转让协议书、转让声明书代理公司制作; 企业商标转让所需材料: 1、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; 2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; 3、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《代理委托书》,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 4、申请移转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