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商标转让该如何办理?旅游商标是商标第45类中的第39类,其中包括旅行陪伴、观光旅游、旅游安排等等,想要购买一枚该类别的商标您需要通过商标转让办理,下面为您介绍旅游商标转让的相关事宜。 一、旅游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: 1、商标转让受理费: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,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,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; 2、商标转让代理费:若委托代理机构,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。 二、旅游商标转让所需材料: 1、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《商标转让委托书》; 2、《商标转让申请书》一份,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; 3、 申请移转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、受让人《营业执照》的复印件; 5、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 、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; 三、旅游商标转让所需时间 1、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《核准商标转让证明》。该证明需跟原《商标注册证》一并使用。 2、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《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》。 3、《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》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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